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2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地方创新子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08    点击量:


校内各单位:

根据青海省教育厅2022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地方创新子项目申报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22年意向出国留学人员摸底统计

请各单位有意向申报2022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地方创新子项目的教师填写附件《青海大学2022年西部地方项目摸底统计表》(附件1),由所在单位统一上报 ,纸质版需经所在单位领导签字,于4月10日前报外事工作办公室,同时电子版发至qhuwsb@126.com.      

二、2022年西部地方项目申报工作  

1.申报时间:202151日至515日。

2.申报平台: 登陆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

3. 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为个人渠道,申请人需自主联系外方拿到邀请函(信)后方可申报。

4.申报程序为:个人申请—审批—网上报名—提交纸质材料。一般人员的个人申请需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 处级人员申报的,个人申请需征得学校主管/主要领导同意。个人申请需包含院系、姓名、专业、留学国家、是否拿到邀请函等信息。

5.纸质申请材料清单可参考国家留学网《关于准备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其中《出国留学单位推荐意见表》申请人个人基本信息、所在单位推荐意见需结合本人实际情况填写。

6.材料上报:516日前将个人申请1份、申请材料一式六份报校外事办,需逾期不予受理。所有申请材料须确保齐全、真实有效。

三、2022年地方合作项目地方创新子项目申报工作

地方合作项目地方创新子项目是国家留学基金委2019年开始组织实施,以项目形式申报,确定项目资助后再按要求遴选出国留学人员。该项目需在与国外合作单位有协议的前提下进行申报,国外合作单位须为国际公认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同时双方应签有尚在有效期内的具体合作协议,合作协议与申报项目直接相关,非框架性合作协议,应明确双方合作领域或专业、选派身份、双方权责等具体内容。项目执行期三年(2023-2025年),选派类别为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资助期限分别为高级研究学者3-6个月,访问学者3-12个月,博士后6-24个月。申报人需提供《项目申请书》电子版、依托的政策文件电子版、双方合作协议中/外文扫描版及相关证明材料,有需要申报的单位请将以上材料于202171前报校外事工作办公室,电子版发至qhuwsb@126.com.

四、语言条件

  2022年西部地方项目申请人将适当放宽外语合格条件认定,具体标准见附件2

附件:1. 青海大学2022年西部地方项目摸底统计表

      2. 2022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外语合格条件

      3.2022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地方创新子项目实施办法

      4.2022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地方创新子项目申请书

 

联系人:李 联系电话: 5363383


       外事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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