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阶段
报名时所交费用
| 项目
| 费用(人民币)
| 备注
| 报名费
| 300元
| 报名时由中方大学收取,不退还。
| 申请费和中方项目
管理费及手续费
| 25,100元
| 报名时向“中教国际”交纳
| 申
请
费
包
括
| 签证预约及申请费
| 950元
以美国使馆签证费为准
| 报名时向“中教国际”交纳
| SEVIS I-901费
| 1150元
| 美国国土安全部规定的SEVIS服务费,报名时向“中教国际”交纳,“中教国际”代学生缴纳。
| 第二阶段
获得美方大学录取预交费用
| 预交款
| 本科生:25万元
研究生:15万元
| 签证前向“中教国际”交纳,获得签证向美国汇学费后,由“中教国际”退还。
| 预交款中将扣除
| 签证办理及美方项目管理费
| 本科生:3,000美元
研究生:2,000美元
(折合人民币支付)
| 由“中教国际”按照中国银行汇率从“预交款”中扣除。
| 出国保证金
| 50,000元
| 获得美国签证后,由“中教国际”从“预交款”中代扣除。学生回国后由“中教国际”退还。
| 第三阶段
获美方签证后缴纳费用
| 美方大学预交费用
| 本科生预收两年学费、生活费和英语补习费
| 45,000-70,000美元
| 获得美国签证后直接汇到美方大学。
| 研究生预收一年学费、生活费
| 25,000-40,000美元
| 获得美国签证后直接汇到美方大学。
| 机票款
| 赴美前在北京集中培训时根据实际情况交纳
| 其他
| 第二、三、四年
中方大学费用
| 按各中方大学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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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中美人才培养计划》2012年费用明细
一、报名费:申请人在所在中方大学交纳报名费人民币300元(不退);
二、申请费和中方项目管理费及手续费、美利坚合众国非移民签证申请费、SEVIS I-901费:中方大学审核批准后,申请人向中教国际教育交流中心的指定帐号交纳人民币25,100元,若申请人提交申请后退出,按以下规定执行:
1、申请材料提交后,申请人在3月15日以前自动退出,扣除申请费人民币2,000元,退回余额人民币23,100元;
2、申请材料提交后,申请人在3月16日(含当日)以后自动退出,扣除申请费和中方项目管理费及手续费人民币12,000元,退还其余额人民币13,100元;
3、如申请人未被美方大学录取,扣除申请费人民币2,000元,退回人民币23,100元;
4、申请人已被美方大学录取,因个人原因自动退出,扣除申请费、签证申请费和签证预约费(预约后不能退费)、SEVIS服务费(缴纳后不退费)和中方项目管理费及手续费费人民币19,100元,退还余额人民币6,000元;
5、申请人已被美方大学录取,未获得美国签证,扣除申请费、美利坚合众国非移民签证申请费、SEVIS I-901费4,100元,退回申请人21,000元;
6、申请人已获得美国签证,因个人原因自动退出,申请人所交费用25,100元一律不退。
三、预交款:申请人在得到美方大学录取通知书后,向中教国际教育交流中心的指定帐号交纳保证金250,000元人民币(研究生人民币150,000元);
四、预收美方大学学费和生活费:申请人获得美国签证后,按照美方大学的收费标准向美方大学预交纳两年学费、生活费和英语补习费40,000-70,000美元(研究生预收一年学费和生活费25,000-40,000美元);
五、“回国保证金“和”“签证办理及美方项目管理费”:中教国际”确认美方已收到“预收美方大学学费和生活费”后,从学生“预交款”中扣除“回国保证金”人民币50,000元,同时按照中国银行当日外汇牌价代美国州立大学与学院协会(AASCU)扣除相当于3000美元(研究生收取2000美元)人民币数额的“签证办理及美方项目管理费”,余款退还申请人。
如申请人未能获得美国签证,中教国际教育交流中心退回全部预收款人民币250,000元(研究生人民币150,000元);
六、退回国保证金:申请人按期返回中方大学学习(包括经中方大学和中教国际教育交流中心同意,在美方大学延长学习时间),须上交在美方大学的学习总结(字数不少于2500字,同时翻译成英文)和照片,在办理相关手续后,中教国际教育交流中心在一个月内全额退回人民币50,000元回国保证金。
七、第二、三、四年级中方大学费用:按各中方大学规定执行。
八、机票款:出发前在北京集中时按照实际费用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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