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选拔推荐2017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01    点击量:

校内各单位:

根据青海省教育厅“关于选拔推荐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的通知”(青教外[2017]4号)精神,我校2017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选派工作已经启动,凡符合条件并有把握拿到国外大学或机构邀请函或录取通知书者(英语教师和管理人员研修项目因定向除外)均可申报。管理人员研修项目仅限高校人力资源管理、教务教学管理、科研管理和高校国际化四个方向管理人员申报。各项目具体申报要求及信息平台使用请查阅留学基金委《2017年申报指南》。

申报程序为:个人申请、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主管校领导审批。院系和部门主要负责人申报的,需征得学校主要领导同意。个人申请于3月25日前报我办。

凡经校领导审批通过的申请人,请于2017年4月1日至4月15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系统(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详见(http://www.csc.edu.cn)“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上报名系统填表说明”)。具体事宜可向校外事工作办公室咨询。

申报纸质材料(一式5份)请于4月22日前报我办。纸质材料包括: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首页粘贴照片、第三页申请人签字)、身份证复印件及个人相关业绩等支撑材料。具体可登陆http://www.csc.edu.cn/chuguo/s/763查看申请材料说明。

2017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有效期将调整至2018年9月30日。请申请人提前做好相应准备,特别是在联系邀请函时,须明确派出时间在2018年9月30日之前。

鉴于前几年个别人员录取后放弃出国、浪费留学指标的情况,请申请人及所在单位认真对待此项工作,克服困难,珍惜机会,一旦录取,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研修任务。

附件:青海省教育厅关于选拔推荐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的通知

联系电话:0971—5312433

联 系 人: 韩笑云

外事工作办公室

2017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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