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上报2017年度因公因私出国(境)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2-13    点击量:

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2017年度因公因私出国(境)工作,请各单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研究提出2017年度出访计划。出访计划要符合量化管理规定,任务要实、行程安排要合理,内容应包括出访任务、出访时间、往访国家(地区)、经费来源及经费是否列入预算等(见附件)。在上报出访计划的同时,应说明2016年度出访计划的执行情况。如有需要省外事办公室协调、组织或帮助联系对外合作与交流及出访,请在上报计划时一并提出。

请于2016年12月23日前,将2016年计划执行情况和2017年出访计划报表电子版和纸质版(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报送我办。对未报送出访计划的,省外事办将不受理其因公出访的审核审批事宜。

联系电话:0971-5312433 传真:0971-5363383

电子邮箱:qhuwsb@126.com

附件:1.2017年因公因私出国计划表

2.2017年因公因私赴港澳计划表

3.2017年因公因私赴台计划表

2016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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