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奖学金项目
2017/2018学年中国政府来华留学生奖学金项目
招生指南
青海大学始建于1958年,是青海省唯一一所以工、农、医、管四大学科为主,其他学科协调发展的地方综合性大学,是省部共建和清华大学等高校对口支援的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2012年入选“中西部高等学校提升综合实力工程”高校。欢迎世界各国优秀学生、学者申请中国政府奖学金来青海大学学习或开展研究!
中国高校自主招生项目
“中国高校自主招生项目”系向中国部分省、自治区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部分中国高校提供的全额奖学金,用于部分中国高校直接遴选和招收优秀的外国青年学生来华学习。
一、资助类别
1. 招生类别:全日制硕士生和博士生,硕士研究生奖学金期限为3年;博士研究生奖学金期限为4年。
2. 该奖学金招生名额只用于招收新生,不向已在华学习的学生提供。不招收学习本国语言或英语、法语等第三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学生。
3. 凡汉语授课的奖学金生,如汉语水平未达到入专业学习要求,来华后须先进行1年的汉语补习,考试合格方可入专业学习。我校不设汉语补习项目。
4. 奖学金资助期限为录取时确定的学习年限,包括专业学习期限,原则上不予延长。
二、奖学金内容:全额奖学金
●学费:免学费;
●住宿费(由学校提供免费宿舍);若在校外住宿,须先申请并签订相关安全保证协议。
●生活费:按中国政府奖学金生奖学金发放标准实施。
●综合医疗保险
保险内容及理赔程序请查阅
http://www.csc.edu.cn/laihua/newsdetail.aspx?cid=11&id=2705 “来华留学生综合医疗保险简介及理赔指南”。
三、申请受理机构和申请时间
申请受理机构:请直接向青海大学外事办公室咨询申请。
申请时间:3月1日至4月15日
四、申请条件
1.非中国籍公民,身体健康;
2.非在华学习的学生(留华毕业生毕业时间须超过一年);
3.学历和年龄要求:
●来华攻读硕士学位者,须具有学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
●来华攻读博士学位者,须具有硕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
4.语言要求:
中文授课项目申请者HSK成绩应达到四级以上。中文授课学历项目的学生毕业时汉语水平须达到HSK 5级;英文授课项目申请者须具有相关的证明英语水平的雅思(IELTS)或托福证书。
五、申请流程
1.申请人可直接向青海大学提交申请;
2.申请人须登录“留学基金委来华留学网上报名系统”
(登录http://www.csc.edu.cn/studyinchina 或www.campuschina.org 后,点击“网上报名学生入口”图标进入),网上填写申请信息,在线提交相关材料;
青海大学网上报名所需的受理机构代码为:10743。
3.申请人须按以下“申请材料”清单的要求准备相应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向青海大学外事办公室递交申请材料。
六、申请材料(均为一式两份)
1.《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中文或英文);
2. 经过公证的最高学历证明。如申请人为在校学生,须另外提交本人就读学校出具的在学证明。中英文以外文本须附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的译文;
3. 学习成绩单。中英文以外文本须附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的译文;
4. 来华学习和研究计划。用中文或英文书写(不少于800字);
5. 推荐信。两名教授或副教授的推荐信,用中文或英文书写;
6.《外国人体格检查表》复印件。可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
http://www.csc.edu.cn/laihua 或 http://www.campuschina.org 下载,英文填写。申请人应严格按照《外国人体格检查表》中要求的项目进行检查。缺项、未贴本人照片或照片上未盖骑缝章、无医师和医院签字盖章的《外国人体格检查表》无效。检查结果有效期为6个月;
7.HSK成绩报告或托福、雅思证书。
8. 有效普通护照首页复印件。
9. 青海大学教授接收国际学生意向表或接受函。
注:无论录取与否,申请人材料均不予退还。
七、录取及通知
1. 青海大学收到申请材料后进行审核,并择优确定录取人选。
2. 被青海大学录取的申请人,经留学基金委审核合格,即可获得中国政府奖学金资助来华学习;
3. 奖学金获得者入学后须按规定参加奖学金年度评审。评审不合格者,将被中止或者取消其享受奖学金的资格。
4. 奖学金获得者来华后不得变更录取院校、学习专业及学习期限;
5. 不能按录取期限来华学习者,奖学金资格不予保留。
联系方式
地址:中国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宁大路251号青海大学外事工作办公室
邮编:10086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86-971-5312433
传真:+86-971-5363383
E-mail: qhuwsb@126.com
网 址:www.wsb1.qhu.edu.cn